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內部稽核之目的

本公司實施內部稽核,並訂定「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與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之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隸属「董事會」,已配置適任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目前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員共2人,並互為職務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與薪資報酬依規定提報至本公司董事會。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與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至本公司董事長核准。

稽核之運作

本公司內部稽核之運作,主要依董事會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查核工作,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估,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與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另外視需要進行不定期專案稽核作業。查核之範圍除本公司之外,尚包括子公司。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由本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評估其各項控制作業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填寫自行評估報告併同工作底稿後,呈送內部稽核單位,再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評估報告。依據覆核結果,與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完成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稽核工作報告,以作為董事會及經理人評估公司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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